《春秋》者,鲁史记之名也。记事者以事系日,以日系月,以月系时,以时系年。所以纪远近,别同异也。故史之所记,必表年以首事。年有四时,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。
《春秋》,是鲁国史书的名称。记事的史官将事件附于发生事件的这一天,将这一天附于这一月,将这一月附于这一季,将这一季附于这一年。目的是为了记载时间的远近,区别事件的异同。所以史官所记述的,必定把表明事件所发生的年代作为第一件事情。一年有四季,所以交错举出“春秋”二字作为所记史书的名称。
原文▾
《春秋》者[1],鲁史记之名也[2]。记事者以事系日[3],以日系月,以月系时,以时系年。所以纪远近[4],别同异也。故史之所记,必表年以首事[5]。年有四时,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[6]。
注释▾
[1] 《春秋》:周末鲁国史书的旧名。相传经过孔子删订整理,记载从前722年(鲁隐公元年)到前481年(鲁哀公十四年)共二百四十二年的史事,为我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。
[2] 史记:史书。
[3] 记事者:指右史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左史记言,右史记事,事为《春秋》,言为《尚书》。”系:附在。《春秋》是按年、时(季)、月、日的顺序秉笔记事的。
[4] 纪:通“记”,记载。
首事:第一件事情
[5] 表年:表明事件所发生的年代
[6] 错举:交错举出。即节取“春夏秋冬”四季中的“春秋”二字作为书名。古人于四季中,较多重视春、秋二季,故将其错举连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