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弘嗣

韦昭(204—273),字弘嗣,吴郡云阳(今江苏丹阳)人。三国吴史学家、文学家。本名昭,晋人避司马昭讳,改称曜。孙权时,历任尚书郎、太子中庶子等职。孙亮即位,昭任太史令。孙休时,为中书郎等。孙皓即位,封高陵亭侯,官至侍中,领左国史。孙皓荒淫暴虐,昭守正不阿。孙皓欲为父作纪,昭认为皓父未登帝位,应立传,多次触怒孙皓,遂于凤皇二年(273)下狱。华覈上书拯救无效,于同年被杀害。

昭博贯经史,工诗能文,有吴国司马迁的称誉。曾撰《吴书》,未竟而遇害。又撰《汉书音义》,已佚。然颜师古《汉书》注多有称引。《隋书·经籍志》著录有集二卷,已佚。现存《吴鼓吹曲》十二篇,及《博弈论》《因狱吏上辞》等文。《三国志·吴书》有传。

博弈论一首

韦昭为太子中庶子时,蔡颖亦在东宫,性好博弈,太子以为无益,遂令昭著文论之,因此他写下这篇《博弈论》。文章的中心即论证博弈无益,浪费时间,消耗精力。其“变诈”和“劫杀”,不顾“廉耻”徒增“忿戾”,均非君子立身之本,亦非正道。作者多从正面阐述才德之士应该建功立业,为国家效力,并从时代的高度,提出士人的历史使命,指出一个人应该有高尚的追求目标,不可沉迷在一木棋盘的方格争夺之间,玩物丧志。文章多方引证,论述深刻有力,很富有教育意义和现实意义。

胜敌无封爵之赏,获地无兼土之实。技非六艺,用非经国。立身者不阶其术,征选者不由其道。求之于战阵,则非孙、吴之伦也;考之于道艺,则非孔氏之门也。以变诈为务,则非忠信之事也;以劫杀为名,则非仁者之意也。而空妨日废业,终无补益。是何异设木而击之,置石而投之哉?且君子之居室也,勤身以致养,其在朝也,竭命以纳忠。临事且犹旰食,而何暇博弈之足耽。夫然,故孝友之行立,贞纯之名章也。
就是胜过对方,也没有分封爵位的赏赐,多占几个方格地盘,也没有兼并土地的实际。技能不属于六艺,也没有兴邦治国的用处。立身行道的人不依靠这种手段,选拔贤良的人也不经过这种门道。以它学习作战的阵法,它并不属于孙武与吴起一类;以它考查学问和技艺,它不属于孔子的家门。它是以机变欺诈为本务,并不是忠诚信义的事情;它是以劫持吃掉对方为名义,也不是仁爱之人的思想。而且白白浪费时间,荒废学业,最终没有一点好处。与儿童放条木棒而敲打它,安块石块去投掷它有什么不同呢?再说有才德的人当他在家里的时候,辛勤劳作以敬养父母;当他在朝廷效力的时候,竭尽性命以贡献自己的忠心。当他处理国事的时候,经常忙得连饭都顾不上吃,又哪有空闲去博戏围棋这样耽误时间呢?像有才德的君子这样,孝敬父母热爱兄弟的品行就会树立,贞正美好的名誉声望就会显扬。
方今大吴受命,海内未平。圣朝乾乾,务在得人。勇略之士,则受熊虎之任;儒雅之徒,则处龙凤之署。百行兼苞,文武并骛。博选良才,旌简髦俊。设程试之科,垂金爵之赏。诚千载之嘉会,百世之良遇也。当世之士,宜勉思至道,爱功惜力,以佐明时,使名书史籍,勋在盟府,乃君子之上务,当今之先急也。夫一木之枰,孰与方国之封?枯棋三百,孰与万人之将?衮龙之服,金石之乐,足以兼棋局而贸博弈矣!
当今,我大吴皇上受天之命治理国家,天下尚未平定。朝廷自强不息,日夜操劳,致力于求得贤良之人。勇武而有谋略的人,被交予武将的重任;学问渊博的文人学士,则被安排在从事文学的官署。各种能力的人都吸收进来,文士武将并驾齐驱。朝廷大量选拔优秀人才,表彰挑选才俊出众之士。设立按一定程式的考试科目,向选拔出来的人颁发金印紫绶的爵位奖赏。这实在是千载难逢的盛会,百年不遇的大好时机。现今世上的读书人,应该勤奋勉励,追求最高尚的道德,热爱功名,珍惜力量,用以辅佐这个政治清明的时代,使青史留名,功勋铭刻在盟府。这才是有道德的人的头等任务,是当前最急于要办理的事。那个一方木板的小棋盘,与州郡领地的封赏相比,哪个重要?那三百个小棋子,与统领万人的将帅相比,哪个更重大?诸侯的衮龙服饰,钟磬的动听音乐,完全可以代替棋局替换博戏围棋的享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