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史中丞臣任昉稽首言:
御史中丞臣任昉稽首禀报:
臣闻将军死绥,咫步无却,顾望避敌,逗桡有刑。至乃赵母深识,乞不为坐;魏主著令,抵罪已轻。是知败军之将,身死家戮,爰自古昔,明罚斯在。
臣听说,古时打仗,自当寸步不让,将军退军要处死,迂回避敌,罪当问斩。历史上,赵括之母,深明大义,敬告赵王不可任用己子赵括为将,否则,请不要牵连自己获罪;魏武帝曹操命令部将,败阵者必须抵罪,军法决不容情。由此可知,败军之将,自身必死,还要连累家属获罪。自古以来,赏罚必究。
括母问奢其故,奢曰:‘兵,死地也,而括易言之
御史中丞臣任昉稽首言[1]:
臣闻将军死绥[2],咫步无却[3],顾望避敌,逗桡有刑[4]。至乃赵母深识,乞不为坐[5];魏主著令,抵罪已轻[6]。是知败军之将,身死家戮[7],爰自古昔[8],明罚斯在。
[1] 御史中丞:官名。汉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之佐。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案章,其权颇重。梁因之。据《南史·任昉传》:梁武帝践阼,昉历给事黄门侍郎、吏部郎。寻转御史中丞、秘书监。弹劾之事,由其主司。稽(qǐ)首:古代所行跪拜礼,以首至地,表敬之极。
[2] 绥:退军。
却:退
[3] 咫:八尺曰咫
[4] 逗桡:曲行避敌而顾望之。
括母问奢其故,奢曰:‘兵,死地也,而括易言之
[5] “至乃赵母”二句: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曰:“赵括自少时学兵法,言兵事,以天下莫能当。尝与其父奢言兵事,奢不能难,然不谓善
[6] “魏主”二句:魏主,指魏武帝曹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(建安八年)己酉,令曰:‘《司马法》:将军死绥。故赵括之母,乞不坐括。是古之将者,军破于外,而家受罪于内也。自命将征行,但赏功而不罚罪,非国典也。其令诸将出征,败军者抵罪,失利者免官爵。’”著令,颁发命令。抵罪已轻,轻则抵罪。
[7] 身死家戮:谓败军之将则身死,其家属则连株。
[8] 爰自古昔:古来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