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闻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。

李斯经典谏言“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”深度解析:原文注释与白话翻译,揭示秦朝客卿制度之争的历史智慧。

【原文】

臣闻吏议逐客[1],窃以为过矣[2]。

【注释】

[1]吏议逐客: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:‘诸侯人来事秦者,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,请一切逐客。’”

[2]窃:私自,私下。谦辞。

【翻译】

臣下听说官吏们建议驱逐客卿,我私下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意见。

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
阅读设置
字号
A A
16px
行间距
1.75
段间距
1.25em
字体风格
背景亮度
默认
主题模式
繁简切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