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历明时,绍迁革之运;改宪敕法,审刑德之原。分命显于唐官,文条炳于邹说,及嵎夷废职,昧谷亏方,汉秉素祗之征,魏称黄星之验,纷争空轸,疑论无归。朕获纂洪基,思弘至道,庶令日月休征,风雨玉烛,克明之旨弗远,钦若之义复还。于子大夫何如哉?其骊翰改色,寅丑殊建,别白书之。

探索古代帝王治历改宪的深层智慧,从尧舜到汉魏的历法纷争与天命验证,揭示王朝更迭与刑德本源。

明时迁革之运;改宪敕法,审刑德之原分命显于唐官,文条邹说,及夷废职,昧谷亏方汉秉素祗之征魏称黄星之验,纷争空轸,疑论无归洪基思弘至道,庶令日月休征,风雨玉烛克明之旨弗远,钦若之义复还。于子大夫何如哉?其骊翰改色,寅丑殊建,别白书之

翻译

又问:

理顺历法以昭明一代,则知帝王改易之时运;更改历法,当以冬至、夏至为依据。羲仲分管东方,和仲分管西方,条理分明,见于邹说,后来羲仲、和仲各失其位,汉高祖应了白蛇之验,曹孟德巧符黄星之征,议论纷纷,莫衷一是。我继承帝业,想将之弘扬光大,希望日月光辉,四时和顺,离帝尧明德之美不远,与羲和敬天之义更近。列位爱卿以为如何?关于黑白改色,寅丑建正之说,可明白书写出来。

注释

人问妪何哭,妪曰:“吾子,白帝子也,化为蛇

原文

治历明时[1],绍迁革之运[2];改宪敕法,审刑德之原[3]。分命显于唐官[4],文条炳于邹说[5],及嵎夷废职,昧谷亏方[6],汉秉素祗之征[7],魏称黄星之验[8],纷争空轸,疑论无归[9]。朕获纂洪基[10],思弘至道[11],庶令日月休征[12],风雨玉烛[13],克明之旨弗远[14],钦若之义复还[15]。于子大夫何如哉[16]?其骊翰改色,寅丑殊建,别白书之[17]。

注释

:历法

明时:彰明其时代

[1] 治:理

迁革:迁变,改易

[2] 绍:明

[3] “改宪”二句:谓帝王之兴,改其法度者,当法其刑德之本而行之。改宪,改历法。敕法,《周易·噬嗑》:“先王以明罚敕法。”郑玄云:“敕,犹理法。”刑德,李善注引《淮南子》:“冬至为德,夏至为刑。”

[4] 分命显于唐官:《尚书·尧典》:“分命羲仲宅嵎夷,曰旸谷。”又曰:“分命和仲宅西,曰昧谷。”传:“羲仲,居治东方之官。”按,晋皇甫谧《帝王世纪》:“(尧)命羲和四子羲仲、羲叔、和仲、和叔,分掌四时方域之职,故名曰四岳也。”唐官,尧之官。

邹说:未详

[5] 炳:明

[6] “及嵎夷”二句:嵎夷、昧谷,已见上句注。亏方,失其方位。按,嵎夷,日出处。昧谷,日入处。废职、亏方,皆言失其职事。

人问妪何哭,妪曰:“吾子,白帝子也,化为蛇

[7] 汉秉素祗之征:据《汉书·高帝纪》,高祖夜径泽中,前有大蛇挡路,高祖乃前拔剑斩蛇。后人来至蛇所,有一老妪夜哭

[8] 魏称黄星之验:李善注引《魏志》曰:“初,桓帝时有黄星见于楚宋之分。辽东殷馗,善天文,言后五十岁当有真人起于梁沛之间,其锋不可当。至是,凡五十年,而太祖破袁绍,天下莫敌。”验,应征兆。

[9] “纷争”二句:谓律历互行日月之理,纷争其事者甚多,而疑论竟无所指归。纷争,争议纷纭。轸,乖戾。疑论,不实之论。无归,无所指归。

洪基:宏大之基业

[10] 纂:继

[11] 思弘至道:思念光大其妙道。

[12] 休征:吉利之征兆。休,吉祥。

[13] 玉烛:李善注引《尔雅》曰:“春为青阳,夏为朱明,秋为白藏,冬为玄英,四气和谓之玉烛。”

[14] 克明:能明。《尚书·尧典》:“克明俊德,以亲九族。”克,能。

[15] 钦若:《尚书·尧典》:“乃命羲和,钦若昊天,历象日月星辰,敬授人时。”钦,敬。

[16] 于子大夫何如哉:意谓子大夫以为如何?

[17] “其骊翰”几句:夏后氏尚黑,戎事乘骊。骊,黑马。建寅月为正,则今正月。殷人尚白,戎事乘翰。翰,白马。建丑月为正,今十二月。言夏殷黑白改色,寅丑殊建,其何为?可分别明白书之。别白,分辨明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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