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闻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。

【原文】

臣闻吏议逐客[1],窃以为过矣[2]。

【注释】

[1]吏议逐客: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:“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:‘诸侯人来事秦者,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,请一切逐客。’”

[2]窃:私自,私下。谦辞。

【翻译】

臣下听说官吏们建议驱逐客卿,我私下认为这是一种错误的意见。

0 条评论
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
加载中...
正在加载更多评论...
已加载全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