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出郡传舍哭范仆射》作者介绍。
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一首
齐明帝,名鸾,太祖时封西昌侯。郁林王继武帝位不久,即为太后所废,而由鸾之弟海陵王继位。海陵王以鸾录尚书事,并封宣城郡公,鸾固让不受。此即任彦昇为鸾固让宣城郡公事而写的奏表。
表中一方面陈述“王室不造,职臣之由”,从个人有负武皇帝重托,申说辞让所封的理由;另一方面又说封任之职,责任重大,承担不起,如不辞让,有污朝廷,从而进一步表明辞让所封,其意难夺。文章论说辞让所封的理由,总是从萧氏荣辱,社稷安危着笔,而撇开了个人得失,写得十分得体,很有说服力。论说中引用故实,为其所用,更见《南史·任昉传》)。
虽然鸾于表中“固让不受”所封,但于此不久,他还是“废帝自立”了。见张铣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