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选

《文选》,又称《昭明文选》,是南朝梁代昭明太子萧统主持编写的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诗文总集。汉魏以来,文人别集日益繁多,学者难以遍读,选编精华的文学总集应运而生。《文选》就是一部选编精华的诗文总集,收录了上起周代,下至南朝梁代一百三十位作家及若干佚名作者的作品七百六十四篇,按体裁分为赋、诗、骚、七、诏、册、令、教、文(策文)、表、上书、启、弹事、笺、奏记、书、移、檄、对问、设论、辞、序、颂、赞、符命、史论、史述赞、论、连珠、箴、铭、诔、哀、碑文、墓志、行状、吊文、祭文等三十八类,其中赋、诗又按题材分为若干小类。各类之中作品大略以作者年代先后为序。

司马子长

司马迁(前145?—前86?),字子长,夏阳(今陕西韩城)人。西汉时期著名的史学家、文学家。十岁即随父司马谈至长安,受业于经学大师董仲舒、孔安国。二十岁开始漫游生活,足迹几乎遍及全国,使他有机会了解各地风情,采集人物传说。武帝元封三年(前108),继任父职为太史令,又得以博览皇家藏书。太初元年(前104),着手编写《史记》。天汉二年(前99),因为李陵辩护获罪下狱,被处腐刑。太始元年(前96),被赦出狱,任中书令。他深感受刑之耻,便忍辱发奋著述,终于完成了《史记》这部不朽之作。不久,他便去世。

他一生主要著作是《史记》。这部书“善序事理,辨而不华,质而不俚,其文直,其事核,不虚美,不隐恶,故谓之实录”(《汉书·司马迁传赞》)。他将愤懑、感慨倾注其中,因此又被称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《离骚》”(鲁迅《汉文学史纲要》)。《史记》不仅是一部伟大的历史巨著,也是一部杰出的传记文学作品。在史学与文学方面,对后世都有很大的影响。

报任少卿书一首

此书作于汉武帝太始四年(前93)十一月,司马迁任中书令时。

任少卿名安,荥阳(今属河南)人。曾任益州刺史、北军使者护军。他是司马迁的朋友,曾写信给司马迁,希望他能够“推贤进士”。过了一段时间,司马迁才写了这封回信给他。

在这封回信中,司马迁以愤激之情倾诉了自己的不幸遭遇,揭露了皇帝刚愎自用,官吏碌碌无能,政治黑暗腐败的社会现实,表现了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太山,或轻于鸿毛”的较为进步的生死观,以及司马迁为实现理想而忍辱发奋的精神。这封信对于了解司马迁的生平思想有着重要的价值。同时,这封信写得感情真挚,言辞恳切,叙事、议论与抒情融在一起,反复曲折,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。所以,本文是西汉时期散文名篇之一。

且事本末未易明也。仆少负不羁之行,长无乡曲之誉。主上幸以先人之故,使得奏薄伎,出入周卫之中。仆以为戴盆何以望天,故绝宾客之知,亡室家之业,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才力,务一心营职,以求亲媚于主上。而事乃有大谬不然者!夫仆与李陵,俱居门下,素非能相善也。趣舍异路,未尝衔杯酒,接殷勤之余欢。然仆观其为人,自守奇士:事亲孝,与士信,临财廉,取与义,分别有让,恭俭下人,常思奋不顾身,以徇国家之急。其素所蓄积也,仆以为有国士之风。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,赴公家之难,斯以奇矣。今举事一不当,而全躯保妻子之臣,随而媒㜸其短,仆诚私心痛之!且李陵提步卒不满五千,深践戎马之地,足历王庭,垂饵虎口,横挑强胡,仰亿万之师,与单于连战十有余日,所杀过半当。虏救死扶伤不给,旃裘之君长咸震怖,乃悉征其左右贤王,举引弓之人,一国共攻而围之。转斗千里,矢尽道穷,救兵不至,士卒死伤如积。然陵一呼劳军,士无不起,躬自流涕,沬血饮泣,更张空拳,冒白刃,北向争死敌者。陵未没时,使有来报,汉公卿王侯,皆奉觞上寿。后数日,陵败书闻,主上为之食不甘味,听朝不怡。大臣忧惧,不知所出。仆窃不自料其卑贱,见主上惨怆怛悼,诚欲效其款款之愚。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,能得人死力,虽古之名将,不能过也。身虽陷败,彼观其意,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。事已无可奈何,其所摧败,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!仆怀欲陈之,而未有路。适会召问,即以此指推言陵之功,欲以广主上之意,塞睚眦之辞。未能尽明,明主不晓,以为仆沮贰师,而为李陵游说,遂下于理。拳拳之忠,终不能自列,因为诬上,卒从吏议。家贫,货赂不足以自赎;交游莫救,左右亲近不为一言。身非木石,独与法吏为伍,深幽囹圄之中,谁可告愬者!此真少卿所亲见,仆行事岂不然乎?李陵既生降, 其家声,而仆又佴之蚕室,重为天下观笑。悲夫!悲夫!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。

况且,事情的原委是不容易对人讲明白的。我年少时就具有不受拘束的性格,长大后在乡里也没有什么名声。幸而皇上因为我先父的缘故,使我有机会奉献微不足道的技艺,出入于护卫森严的宫禁之中。我认为头上顶戴盆子怎么能望天呢?所以,我断绝了宾客的交往,忘掉了家庭的私事,日夜想着竭尽自己微薄的才力,专心一意在朝廷供职,以求博得...

仆之先,非有剖符丹书之功,文史星历,近乎卜祝之间,固主上所戏弄,倡优所畜,流俗之所轻也。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亡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,特以为智穷罪极,不能自免,卒就死耳。何也?素所自树立使然也。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太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。太上不辱先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,其次不辱辞令,其次诎体受辱,其次易服受辱,其次关木索、被棰楚受辱,其次剔毛发、婴金铁受辱,其次毁肌肤、断肢体受辱,最下腐刑极矣!传曰:“刑不上大夫。”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。猛虎在深山,百兽震恐;及在槛阱之中,摇尾而求食,积威约之渐也。故有画地为牢,势不可入;削木为吏,议不可对:定计于鲜也。今交手足,受木索,暴肌肤,受榜棰,幽于圜墙之中。当此之时,见狱吏则头枪地,视徒隶则正惕息。何者?积威约之势也。及以至是,言不辱者,所谓强颜耳,曷足贵乎?且西伯,伯也,拘于羑里;李斯,相也,具于五刑;淮阴,王也,受械于陈;彭越、张敖,南面称孤,系狱抵罪;绛侯诛诸吕,权倾五伯,囚于请室;魏其,大将也,衣赭衣,关三木;季布为朱家钳奴;灌夫受辱于居室。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,声闻邻国,及罪至罔加,不能引决自裁,在尘埃之中。古今一体,安在其不辱也!由此言之,勇怯,势也;强弱,形也。审矣,何足怪乎?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,以稍陵迟,至于鞭棰之间,乃欲引节,斯不亦远乎!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,殆为此也。

我的先人没有因功勋卓著从而享有剖符丹书的特殊待遇。作为掌管史籍、天文、历法的太史令,不过是近乎掌占卜、祭祀的人,本来是供皇上戏弄,好似乐工伶人一样养起来,为社会上一般人所看不起。假如我犯了法遭杀戮,犹如九牛亡一毛,与死去小小的蝼蚁有何不同呢?而时人还认为我的死,又不如那些守节操而死的人,只认为是智虑穷尽,罪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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