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仆之先,非有剖符丹书之功[1],文史星历[2],近乎卜祝之间[3],固主上所戏弄,倡优所畜[4],流俗之所轻也。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亡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[5],特以为智穷罪极,不能自免,卒就死耳。何也?素所自树立使然也。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太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[6]。太上不辱先[7],其次不辱身,其次不辱理色[8],其次不辱辞令[9],其次诎体受辱[10],其次易服受辱[11],其次关木索、被棰楚受辱[12],其次剔毛发、婴金铁受辱[13],其次毁肌肤、断肢体受辱[14],最下腐刑极矣[15]!传曰:“刑不上大夫[16]。”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励也[17]。猛虎在深山,百兽震恐;及在槛阱之中[18],摇尾而求食,积威约之渐也[19]。故有画地为牢,势不可入;削木为吏,议不可对[20]:定计于鲜也[21]。今交手足,受木索,暴肌肤[22],受榜棰[23],幽于圜墙之中[24]。当此之时,见狱吏则头枪地[25],视徒隶则正惕息[26]。何者?积威约之势也。及以至是[27],言不辱者,所谓强颜耳[28],曷足贵乎?且西伯,伯也,拘于羑里[29];李斯,相也,具于五刑[30];淮阴,王也,受械于陈[31];彭越、张敖[32],南面称孤[33],系狱抵罪;绛侯诛诸吕,权倾五伯,囚于请室[34];魏其,大将也,衣赭衣,关三木[35];季布为朱家钳奴[36];灌夫受辱于居室[37]。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,声闻邻国,及罪至罔加[38],不能引决自裁[39],在尘埃之中[40]。古今一体,安在其不辱也!由此言之,勇怯,势也[41];强弱,形也[42]。审矣[43],何足怪乎?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[44],以稍陵迟[45],至于鞭棰之间,乃欲引节[46],斯不亦远乎!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,殆为此也。
【注释】
[1]剖符丹书:汉代对功臣的特殊待遇。符,竹制的凭证,剖分为二,君臣各执一半以为凭证。丹书,即铁劵丹书。用朱砂将誓言写在铁铸的契劵上,左右两块,左颁功臣,右存内府,后世子孙可凭此享有特权。
[2]星历:此指天文历法。
[3]卜祝:掌占卜和祭祀之职。
[4]倡优:乐工伶人。
[5]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:李善注:“与,如也。言时人以我之死,又不如能死节者。言死无益也。”死节者,守节操而死者。
[6]用:因为。之:指死。趋:趋向。
[7]太上:最上,首先。
[8]理色:肌理和颜面。
[9]辞令:言辞。
[10]诎(qū)体:弯曲身体。指被捆绑。
[11]易服:换上囚服。
[12]关木索:戴上刑具。关,戴上。木,指枷。棰楚:即刑杖。意思是用棰楚打。棰,木杖。楚,荆条。
[13]剔毛发:即古代的髡刑。剔,同“剃”。婴金铁:古代的钳刑。婴,环绕。
[14]毁肌肤、断肢体:指古代劓(割鼻子)、刖(砍掉脚)、黥(用刀刻额颊等处,再涂上墨)等肉刑。
[15]腐刑:即宫刑。
[16]刑不上大夫:这句话见《礼记·曲礼》。李善注引《东方朔别传》:“武帝问曰:‘刑不上大夫何?’朔曰:‘刑者,所以止暴乱诛不义也。大夫者,天下表仪,万人法则,所以共承宗庙而安社稷也。’”
[17]士节:士的节操。
[18]槛:关兽的木笼子。阱(jǐng):捕兽的陷坑。
[19]威约:用威力来约束。
[20]对:面对。
[21]鲜:新。引申为早。
[22]暴肌肤:指脱去衣服受刑。
[23]榜:击。
[24]圜墙:监狱。
[25]头枪地:即叩头。
[26]惕息:战战兢兢,不敢出声息。
[27]以:通“已”。
[28]强颜:厚脸皮。
[29]“且西伯”几句:殷纣王听信崇侯虎的谗言,将西伯囚禁在羑里。事见《史记·周本纪》。西伯,即周文王,他当时是西方诸侯之长。羑(yǒu)里,在今河南汤阴境内。
[30]“李斯”几句:秦用李斯计,“二十余年竟并天下,尊主为皇帝,以斯为丞相”。秦二世听信赵高谗言,“具斯五刑”,“腰斩咸阳市”。事见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。具于五刑,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当三族者,皆先黥,劓,斩左右止,笞杀之,枭其首,菹其骨肉于市。其诽谤詈诅者,又先断舌。故谓之具五刑。”
[31]“淮阴”几句:据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载,有人告楚王韩信欲反,高祖用陈平计,“发使告诸侯会陈”,韩信至,“上令武士缚信,载后车”,“上曰:‘人告公反。’遂械系信。至洛阳,赦信罪,以为淮阴侯”。陈,今河南淮阳。
[32]彭越:高祖时功臣,封为梁王。张敖:继嗣其父张耳的爵位为赵王。二人皆为人诬告谋反,下狱定罪。事见《史记·魏豹彭越列传》与《史记·张耳陈馀列传》。
[33]孤:春秋战国时侯王自称。
[34]“绛侯”几句:绛侯周勃与陈平定计诛诸吕,迎立文帝。后为人诬告谋反,被囚治罪。事见《史记·绛侯周勃世家》。诸吕,吕后家族,吕禄、吕产等。五伯,春秋时五霸。请室,请罪之室,关押有罪大臣的地方。
[35]“魏其”几句:景帝时大将军窦婴,封魏其侯,后与田蚡不和,被诬下狱,治以死罪。事见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。三木,项、手、足皆带刑具。
[36]季布为朱家钳奴:项羽名将季布,多次困辱高祖。项羽死后,高祖悬重金通缉。季布髡钳,改换名姓,卖身为鲁人朱家的家奴。事见《史记·季布栾布列传》。钳,以铁制刑具锁于人颈。
[37]灌夫:颍阴(今河南许昌)人,随父从军平七国之乱,因功任中郎将。武帝时,任太仆。后因他得罪丞相田蚡,被“系居室”。事见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。居室:汉官署名。属少府,拘禁犯人之处。
[38]罔加:法网加身。罔,喻法网。
[39]引决自裁:皆为自杀之意。
[40]尘埃之中:指监牢里。
[41]势:形势。
[42]形:具体情况。
[43]审矣:明白了。
[44]绳墨:法制,法律。
[45]陵迟:缓延的斜坡。此处有迟疑的意思。
[46]引节:殉节。
【翻译】
我的先人没有因功勋卓著从而享有剖符丹书的特殊待遇。作为掌管史籍、天文、历法的太史令,不过是近乎掌占卜、祭祀的人,本来是供皇上戏弄,好似乐工伶人一样养起来,为社会上一般人所看不起。假如我犯了法遭杀戮,犹如九牛亡一毛,与死去小小的蝼蚁有何不同呢?而时人还认为我的死,又不如那些守节操而死的人,只认为是智虑穷尽,罪大恶极,不能够免掉罪名,才最终走上死路罢了。为什么呢?是平素自己所处的地位才使我落到如此地步啊!人本来都是要死的,有的人死得比太山还重,有的人死得比鸿毛还轻。这是因为死的情况有所不同啊!做人首先应该不使先人受辱,其次是不使自身受辱,其次不应在肌理和颜面上受到屈辱,其次不应被别人的言辞所辱,其次是不受捆绑之辱,其次是穿上囚服受辱,其次是戴上刑具、遭刑杖痛打受辱,其次是头发剃光、颈子用铁圈锁上受辱,其次是毁坏肌肤、砍断肢体受辱,最下是遭腐刑,到极点了!《礼记》说:“刑罚不加于大夫的身上。”这话是说士人不可不努力坚守正义啊!猛虎在深山时,百兽都惊恐害怕;及至关进笼子,掉入陷阱之中,则摇着尾巴要食吃,这是长期用威力约束渐渐产生的结果。所以,在地上画个圈当监牢,估量情势不会进去;削制一个木头人做狱吏,度谋情况也不会面对着它:因为士人早有不等受辱就自杀的打算。如今犯人手足被捆绑,颈上戴枷锁铁索,剥去衣服裸露肌肤,遭受鞭打,囚禁在监牢里。这个时候,见了狱吏就叩头,看见狱卒就战战兢兢地不敢出声息。为什么呢?这是长期用威刑管制之后必然出现的情势。及至已经到了这个时候,还说没有受辱的人,真是所谓的厚脸皮啊!这种人哪里值得尊重呢?再说,周文王是西方诸侯之长,而被拘囚在羑里;李斯是丞相,受五刑而死;淮阴侯韩信封为楚王,在陈地被捆缚;彭越、张敖南面称王,被抓进牢狱定罪;绛侯周勃诛杀吕后家族,权势超过了五霸,却被囚于请罪之室内;魏其是大将,竟穿上赭色囚服,戴上枷锁、手铐、脚镣;名将季布,剃光头发,颈项锁上铁圈,卖身为朱家的奴隶;灌夫也被拘系在居室中受侮辱。这些人都身至王侯将相,名声传扬于邻国,等到得罪而法网加身的时候,却不能够早早自杀,结果被囚禁在监牢里。古往今来都一样,不及早自杀怎能不受辱啊!由此说来,勇敢与怯懦,是形势决定的;强和弱,是具体情况形成的。这是很明白的道理,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?一个人不能及早地自杀于法网加身之前,因为稍稍迟疑,以至于遭受鞭打的时候,才想自杀守节,这不是太晚了吗?古人之所以对于大夫施刑十分慎重,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