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周德既衰,官失其守[1]。上之人不能使《春秋》昭明[2],赴告策书[3],诸所记注[4],多违旧章。仲尼因鲁史策书成文,考其真伪而志其典礼[5],上以遵周公之遗制,下以明将来之法。其教之所存[6],文之所害[7],则刊而正之[8],以示劝诫;其余皆即用旧史。史有文质[9],辞有详略,不必改也。故《传》曰:“其善志[10]。”又曰:“非圣人孰能修之[11]?”盖周公之志,仲尼从而明之。
【注释】
[1]官:指史官。守:职守。
[2]不能使《春秋》昭明:谓不能发扬《春秋》大义。昭明,显明,发扬。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三十一年》:“上之人能使昭明,善人劝焉,淫人惧焉,是以君子贵之。”
[3]赴告:奔赴相告。指报丧。也作“讣告”。《春秋左传正义》:“文十四年《传》曰:‘崩薨不赴,祸福不告。’然则邻国相命,凶事谓之赴,他事谓之告。对文则别,散文则通。”策书:指记录史事的简策书牍。
[4]记注:记载。
[5]志:记。典礼:典章礼制。《春秋左传正义》:“考谓校勘,志谓记识。考其真伪,真者因之,伪者改之;志其典礼,合典法者褒之,违礼度者贬之。”
[6]教之所存:《春秋左传正义》:“谓名教善恶义存于此事。”
[7]害:害教。指文辞不能表达义理,暗寓褒贬,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。
[8]刊:删改,修订。
[9]史:指史官。文:指辞章华美。质:指文辞质朴。
[10]志:记述。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三十一年》:“是以《春秋》书齐豹曰‘盗’,三叛人名,以惩不义,数恶无礼,其善志也。”
[11]修:编定。《春秋左传·成公十四年》:“《春秋》之称,微而显,志而晦,婉而成章,尽而不污,惩恶而劝善。非圣人,谁能修之?”
【翻译】
周朝的德政衰败以后,史官丧失了他们的职守。处于上位的人不能使《春秋》的大义显明,讣告策书,众多记载,多有违背旧章之处。孔子根据鲁史典籍已有的文字,考订其真伪而记下它的典章礼制,对上用以遵循周公留传下来的礼制,对下使将来的法令得以显明。其中包含有文教善恶意义的史事,文辞有不能暗寓褒贬之害的,则进行删改加以纠正,以表示劝勉告诫之意;其余则都袭用旧史。史官的风格有的华美有的质朴,史籍的文章有的详尽有的简略,则不必改动。所以《春秋左传》说:“这真是善于记述。”又说:“如果不是圣人,有谁能够编写它呢?”周公的志向,孔子加以遵从并使之变得显明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