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诗者,志之所之也[1],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。情动于中而形于言[2],言之不足故嗟叹之,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[3],永歌之不足,不知手之舞之,足之蹈之也[4]。
【注释】
[1]志:志意,思想感情。所之:谓诗是言志的,是抒发思想感情的。
[2]形:表现,表达。
[3]永:长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诗言志,歌永言。”
[4]蹈:顿足,跳。
【翻译】
诗,是用来表达思想感情的,在内心里是思想感情,用语言表现出来就是诗。内心感情激动就表现在语言上,语言不足以表现就发出嗟叹,嗟叹不足以表现就要引声长歌,引声长歌还不足以表现,就不知不觉地要手舞起来,脚跳起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