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南州桓公九井作》作者介绍。
解尚书表一首
晋安帝元兴元年(402),控制长江中游地区的桓玄举兵东下,攻入建康,掌握朝政,次年底代晋自立,国号楚。身为桓玄姐夫的殷仲文遂“宠遇隆重”,并“以佐命亲贵”(《晋书·殷仲文传》,下同)。当桓玄为刘裕所败,便随玄西走,“至巴陵,因奉二后投义军,而为镇军长史,转尚书”。刘裕恢复晋室之后,殷仲文便上此表,请求解除尚书之职。
表中着重剖析了作者从桓玄篡晋的罪过,意在说明“显居荣次”之不当,理应“乞解所职,待罪私门”。但是,从字里行间也流露出作者言不由衷的复杂心情。所以,表上之后,虽然“诏不许”,他却“自谓必当朝政”,“常怏怏不得志”。表中所言,与事实殊异,其为人可想而知。
《晋书·桓玄传》称:“仲文善属文,为世所重。”从这篇简短的奏表中,可以看出其笔力老健,颇有文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