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予客自南鄙[1],观蓺于鲁[2],睹斯而眙曰[3]:“嗟乎!”诗人之兴,感物而作。故奚斯颂僖[4],歌其路寝[5],而功绩存乎辞,德音昭乎声。物以赋显,事以颂宣,匪赋匪颂[6],将何述焉?遂作赋曰:
【注释】
[1]南鄙:指荆州。《广雅》曰:“鄙,国也。”李周翰注:“文考客于荆州,故云南鄙。言鲁有周孔遗风,思礼乐之美,故云观艺。”
[2]蓺:亦作“艺”,指六艺。即《诗》《书》《礼》《易》《乐》《春秋》。
[3]斯:此,指灵光殿。眙(chì):惊视。
[4]奚斯:鲁公子。《诗经·鲁颂·
宫》的作者。颂僖:奚斯作《
宫》,以颂僖公之功德。
[5]路寝:天子之正殿。
[6]匪:非,无。
【翻译】
我来自南方边远的荆州,到鲁国学习六经,瞻仰此殿时,不禁失声惊呼:“多伟大啊!”诗人的兴致,为外物触发以后就想形之于文。所以奚斯赞扬鲁僖公,歌唱了他的宫殿,在歌词中表现出他的功绩,在歌声中显扬他的德音。壮丽宫室由于铺叙而得以显耀,丰功伟绩由于赞颂而得到宣扬。没有铺叙和赞颂,怎么能表现这些美好的事物呢?于是我写了以下一篇赋,赋辞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