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,于是遂研精覃思[1],博考经籍,采摭群言[2],以立训传[3]。约文申义[4],敷畅厥旨[5],庶几有补于将来。《书》序[6],序所以为作者之意[7],昭然义见,宜相附近[8],故引之各冠其篇首,定五十八篇。既毕,会国有巫蛊事[9],经籍道息[10],用不复以闻,传之子孙,以贻后世[11]。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[12],亦所不隐也。
【注释】
[1]研精:精深的研究。覃(tán)思:深思。
[2]采摭(zhí):采纳。
[3]训:解释古书文义。
[4]约:依约。
[5]敷畅:铺叙发挥。厥:其。
[6]《书》序:《尚书》百篇原有序,今尚存序文六十七条,内容约相当于今天文章的题解。
[7]为:《汉书·艺文志》:“上断于尧,下讫于秦,凡百篇,而为之序,言其作意。”
[8]宜相附近:谓序文应同正文放在一起。
[9]会:碰上。巫蛊(gǔ):巫师用邪术嫁祸于人。蛊,毒虫。据《汉书·武帝纪》和《江充传》,征和二年(前91)武帝病,江充因与太子刘据有嫌隙,恐武帝死后为太子所杀,遂诬称宫中有蛊气,掘蛊于太子宫,得桐木人。太子畏惧,起兵捕杀江充,武帝发兵讨伐太子,太子出走自杀。旧史称为巫蛊之狱。
[10]道息:谓道路断绝。
[11]贻:留。
[12]博雅:知识渊博,志趣高雅。
【翻译】
秉承诏命为五十九篇作传,于是便精心研究深刻思考,广泛参考经书典籍,采纳各家言论,从而写出了训传。依据经文申述意义,铺叙发挥其中旨趣,这样对将来大概会有所帮助。《尚书》的序文,是说明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的原因的,文意因此得以明白地显示出来,应当让它们同相应的正文彼此接近,因此将它们抽出来个个放在相应正文的前面,定为五十八篇。做完这些工作后,刚好碰上国家发生了巫蛊之事,爱好经籍的道路断绝了,因此不再上表奏闻,只将其传给子孙,以便留传后世。如有爱好古道、知识渊博、志趣高雅的君子同我志趣相同,我也不会对《书》传有所隐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