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臣谨案:南郡丞王源,忝藉世资[1],得参缨冕[2],同人者貌,异人者心[3],以彼行媒[4],同之抱布[5];且非我族类[6],往哲格言[7],薰莸不杂[8],闻之前典[9]。岂有六卿之胄,纳女于管库之人,宋子河鲂,同穴于舆台之鬼[10]。高门降衡[11],虽自己作[12],蔑祖辱亲,于事为甚。此风弗剪,其源遂开,点世尘家[13],将被比屋[14]。宜置以明科[15],黜之流伍[16],使已污之族[17],永愧于昔辰[18],方媾之党[19],革心于来日[20]。
【注释】
[1]忝(tiǎn)藉:有愧于载入。世资:乃祖、乃父之业。
[2]参:入仕。缨冕:为官之服饰。
[3]“同人”二句:言王源貌同于常人而心异于常人,亦即人面兽心之意。
[4]行媒:做媒。礼,男女非有行媒,不相知名。
[5]同之抱布:此句谓王源险恶之心深藏。《诗经·卫风·氓》:“氓之蚩蚩,抱布贸丝;匪来贸丝,来即我谋。”
[6]非我族类:《春秋左传·成公四年》曰:“公至自晋,欲求成于楚而叛晋……季文子曰:‘……史佚之《志》有之,曰: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’”按,《春秋左传》言非我族类,指非我同族之人。此言非我族类,则是非我人类之意。
[7]往哲格言:指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”一语,为从前哲人的名言。
[8]薰:香草。莸(yóu):臭草。
[9]前典:指《孔子家语》。
[10]“岂有六卿”几句:谓出身高贵的王源家之人,使其女嫁于舆台之贱人,且同穴为鬼。六卿之胄,指王源之家。六卿,周代的六官:冢宰、司徒、宗伯、司马、司寇、司空。《尚书·周官》:“六卿分职,各率其属,以倡九牧,阜成兆民。”纳,致送。管库之人,从事贱职者。指满璋之家。宋子河鲂,《诗经·陈风·衡门》:“岂其食鱼,必河之鲂。岂其取妻,必齐之姜。岂其食鱼,必河之鲤。岂其取妻,必宋之子。”舆台,指地位低微的人。古代分人为十等,舆为第六等,台为第十等。《春秋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人有十等……皂臣舆,舆臣隶,隶臣僚,僚臣仆,仆臣台。”
[11]高门降衡:言以己高门,自降于凡庶。衡,横木为门。指凡庶之家。
[12]虽自己作:虽然出于自己的所作所为。
[13]点世尘家:玷污社会,辱没世家。点,通“玷”,污,辱。
[14]将被比屋:言此风被及。
[15]明科:法律。
[16]流伍:流放者之行列。
[17]已污之族:指王氏之家。
[18]昔辰:已过之时光。
[19]方媾之党:指已结为如此不当姻亲之家族。
[20]革心:痛改前非。
【翻译】
臣敬禀:南郡丞王源,忝居世家之列,身有官职,衣冠楚楚,人面兽心,他以行媒嫁女,牟取暴利。“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”,前哲格言历历在目,薰莸不杂,往昔成语,记录在册。岂有官宦之后,而致送女儿给贫贱人为妻;贵胄之嗣,与引车卖浆之流同坟为鬼!亵渎高门,虽是他自己所为,凌辱祖先却事关重大。此风不除,会泛滥成灾;玷污世家,将不堪收拾。应当交付法律,贬斥到流放者之列,使已玷污之家永愧于所犯之错误,结姻之徒,改过自新于来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