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臣谨以劾[1]:请以见事[2],免景宗所居官,下太常削爵土[3],收付廷尉[4],法狱治罪;其军佐职僚,偏裨将帅[5],
诸应及咎者[6],别摄治书[7];侍御史随违续奏[8]。臣谨奉白简以闻云云[9]。
【注释】
[1]劾(hé):劾奏。向皇帝检举弹劾别人罪状。
[2]请以见事:弹事体文常用语,谓请见其罪行。
[3]太常:官名。秦置奉常,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,改名太常,为九卿之一,掌礼乐、郊庙、社稷事宜。爵土:爵位及封地。按,《梁书·曹景宗传》曰:曹景宗于齐东昏侯永元初拜散骑常侍、右卫将军、封湘西县侯,食邑一千六百户。梁武帝天监元年(502)进号平西将军,改封竟陵县侯。
[4]廷尉:官名。秦始制,九卿之一,掌刑狱。
[5]偏裨将帅:偏将及裨将。
[6]
(guà):牵连。
[7]摄:追。
[8]随违:根据所犯之事。
[9]白简:御史有所弹奏,用白简。简本为竹或木片,自纸张通行后,书笺亦通称为简。后称弹劾之章奏曰“白简”。云云:公文程式。意为如此如此。六臣本无“云云”二字,有“臣昉诚惶诚恐,顿首顿首,死罪死罪,臣昉稽首以闻”二十字。
【翻译】
臣现提出弹劾案:请根据事情本末详情,免景宗的官,由太常免其爵位收其封地,交付廷尉按法问罪;其下属部将官员,受牵连及应治罪者,另行处理,侍御史根据罪行轻重,陆续奏禀。臣敬奉白简,以恭请御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