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黄初三年[1],余朝京师[2],还济洛川[3]。古人有言,斯水之神[4],名曰宓妃[5]。感宋玉对楚王神女之事[6],遂作斯赋,其辞曰:
【注释】
[1]黄初三年:222年。黄初,魏文帝曹丕年号(220—226)。
[2]京师:此指当时京都洛阳。
[3]洛川:洛水。源出陕西洛南西北部,东入河南,经卢氏、宜阳、洛阳,经偃师纳伊河后,称伊洛河,到巩义的洛口流入黄河。
[4]斯:指示代词,这。
[5]宓(fú)妃:古代传说为伏羲氏的女儿,淹死于洛水,为洛神。伏羲亦作“宓羲”。
[6]宋玉:战国时楚国的文学家,善辞赋,有《高唐赋》《神女赋》等。
【翻译】
黄初三年,我去京城朝见皇帝,回来时渡过洛川。古人说,洛水之神名叫宓妃。我有感于宋玉对楚王所说的神女的故事,于是作了这篇赋,其辞为: